文章內容目錄
第2段
車輛前方的車牌使用白色底色和黑色文字,後方的車牌則採用黃色底色和黑色文字。在低能見度或夜間行駛時,車輛必須裝備一盞符合規定的燈具,用以照亮車尾或車尾連接的車輛上展示的登記編號英文字母和數字,以便從車尾後方15.25米處清晰辨識。
第3段
編號字組中的英文字母和數字高度在8至11釐米之間,寬度也受到限制。數字方面,不使用「0」作為開頭。車牌上的字組可以僅包含英文字母或數字,為了避免與數字「1」和「0」混淆,編號字組中不使用字母「I」、「O」和「Q」。


第4段
目前使用的標準自1983年5月31日起施行。不同類型的車輛在過去使用不同顏色的車牌,計程車曾使用過綠底白字,後來改為與貨車相同的黑底白字,巴士(包括小巴)使用紅底白字,私家車則使用白底黑字(因此有白牌車的稱呼)。1983年6月1日之後新領牌的車輛車牌強制使用反光材料製作,車頭車牌仍為白底黑字,車尾車牌則改為黃底黑字。已領牌車輛獲得兩年的緩衝期,在1985年6月1日或之前必須更換為反光車牌。
第5段
民用車輛的登記編號通常由兩個英文字母加1到4位數字組成。最初的1到20號車牌由政府高官和議員持有,21號以後才開放給大眾。
第6段
最早發行的登記編號沒有英文字母,編號從1發行到9999,然後是「HK」字頭(HK1-HK9999),接著是「XX」字頭(XX1-XX9999)。「XX」字頭的出現是當時簽發車牌的官員為瞭解決「HK」字頭用盡的問題而突發奇想的產物,本意是表示「採用隨意兩個字母」的意思。然而,發放車牌的人員卻誤認為要使用「XX」字頭。後來,「XX」字頭也用盡了,當局決定從「AA」字頭按英文字母順序編發車牌。
第7段
在發放過程中,4字頭的4位數字(4000至4999,但第一個車牌是4101)被預留給巴士和計程車,5字頭的4位數字(5000至5999)被預留給貨車使用,導致一些車牌被取消。
第8段
後來,預留巴士、計程車和貨車車牌的制度被取消,車牌發放改為與其他車輛一起進行。早期,8字頭的4位數字(8000至8999)被預留給政府車輛,後來才改用「AM」字頭。
第9段
在發完「AZ」字頭車牌後,便開始發行「BB」字頭車牌,「BA」與「BF」字頭車牌則沒有發放。其原因是,「BA」可能與「AB」混淆,也有人説它代表「英國軍隊」;「BF」則可能代表英文髒話「笨蛋」,但許多民眾都開玩笑説代表「愚蠢的英國人」。
第10段
隨著香港主權的回歸,部分「FV」和「FU」字頭車牌被收回,以提供給穿梭中港兩地的大陸車輛使用(不過也有部分約1993年註冊的非過境本地車輛採用FU或FV字頭)。此外,運輸署也在2003年中旬開放「BA」和「BF」字頭車牌讓民眾競標。
第11段
特定地區也使用專屬的字頭,例如長洲、南丫島和其他地方的鄉村車輛使用「VV」字頭(Village Vehicle)。部分相關字頭在2018年10月底已開放為一般民用車牌(第一輛VV字頭公共車輛是VV357,屬於城巴12.8米三軸雙層巴士)。
第12段
部分字頭則被指定給特定車輛使用,「AM」字頭供政府車輛使用,「LC」字頭供立法會車輛使用。2000年之前,「RC」和「UC」字頭分別由區域市政局和市政局使用。
第13段
截至2024年3月,香港車牌已經發放至「ZD」字頭。預計在發放至「ZF」字頭後,將跳過「ZG」(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車輛),直接發放「ZH」字頭車牌。
第14段
預估香港車牌將於2024年底或2025年初發放到「ZZ」字頭,政府計畫沿用目前的車輛登記號碼格式,於「ZZ」字頭發放完畢後,由「WA」字頭開始按字母順序逆序重新分配歸還給運輸署且未再分配給任何車輛的傳統車輛登記號碼。
第15段
政府表示,相關安排不會影響既有車輛登記號碼的組合格式,因此無須修改法規,只需適度更改電腦系統即可。根據運輸署記錄,截至2023年3月底,歸還給運輸署且未再分配給任何車輛的傳統車輛登記號碼約有300萬個。按目前分配速度估計,可滿足未來至少20年的需求。[4]
第16段
「A」字頭最多包含3個數字(目前,A412至A426為轉院救護車,A6XX為救護電單車,A70X為鄉村救護車,A71X為快速應變急救車,A721至A738為訓練用救護車,A81X為輔助醫療裝備車,A80X為流動傷者治療車),「F」字頭最多可包含4個數字(到F79XX),而「T」字頭無論做為字首或字尾,最多可包含5個數字。
第17段
駐港英軍車輛的登記號碼採用2個數字加2個字母再加2個數字的格式,例如:「15KL44」。
第18段
1至10號車牌最初由政府官員車輛使用,但目前除了1號車牌外,其他無字頭車牌已全數開放公開競標。其中,「9」號車牌是楊受成於1994年3月19日以1300萬港元高價標得,創下當時的香港車牌價格紀錄(現今最高紀錄為2600萬港元),也曾一度成為全球最貴車牌,後來被阿聯酋打破紀錄,並跌至全球第七位。2008年2月23日,運輸署舉辦車牌拍賣會,「18」號無字頭車牌以1650萬港元成交,刷新香港紀錄。
第19段
符合下列種類的車輛登記號碼屬於特殊登記號碼,不可轉讓:[17]
| 類別 | 號碼 | 説明 |
|—|—|—|
| 政府車輛 | AM01 | 政府首長座車 |
| 立法會車輛 | LC1 | 立法會主席座車 |
| 區域市政局 | RC1 | 區域市政局主席車輛 |
| 市政局 | UC1 | 市政局主席車輛 |
| 香港賽馬會 | HKJC1 | 香港賽馬會主席座車 |
| 警務處處長 | CP1 | 警務處處長座車 |
第20段
目前車牌規範制定於50多年前,然而香港50多萬輛已領牌車輛中,大多數車牌都不符合規定。其中,6300輛政府車輛中只有13%的車牌符合規定。[16]
第21段
有意參與運輸署拍賣的(傳統)車輛登記號碼競標的市民均可參加。此外,已繳付1000元保證金預留特定車輛登記號碼作拍賣者也應參與,否則預留的車輛登記號碼可能以1000元底價售予其他競標者。
車牌格式:識別車輛的關鍵鑰匙
車牌格式是識別車輛的關鍵方法,透過獨特的字元組合,可以幫助相關單位追蹤車輛並確保安全。本文將深入探討車牌格式的歷史、變化、種類和全球差異,提供全面性的介紹。
歷史與演變
車牌格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19 世紀末,當時人們開始使用車牌來識別車輛。最初的車牌格式很簡單,通常只包含車輛類型和數字。隨著車輛數量增加,車牌格式也逐漸複雜化,以提供更多的識別資訊。
車牌種類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採用不同的車牌格式,這些格式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類型 | 特徵 |
---|---|
數字車牌 | 僅包含數字的車牌格式 |
字母數字車牌 | 包含字母和數字的車牌格式 |
圖形車牌 | 包含圖形或標誌的車牌格式 |
無格式車牌 | 沒有特定格式的車牌,通常用於特殊車輛 |
全球差異
全球各國的車牌格式差異很大。例如:
國家 | 車牌格式 |
---|---|
美國 | 數字和字母 |
日本 | 平假名和數字 |
德國 | 字母和數字 |
中國 | 漢語拼音和數字 |
台灣車牌格式
台灣的車牌格式採用字母數字組合,共有 7 個字元。車牌格式如下:
- 識別車輛:車牌格式是識別特定車輛的關鍵標誌。
- 追蹤車輛:通過車牌格式,相關單位可以追蹤車輛的移動和行為。
- 執行交通法規:車牌格式幫助警方執行交通法規,如超速或違規停車等。
- 防止車輛盜竊:通過車牌格式,警方可以辨識被盜車輛並將其歸還給車主。
總結
車牌格式是識別車輛的重要工具,透過獨特的字元組合,可以幫助相關單位追蹤車輛並確保安全。全球各國的車牌格式差異很大,但台灣車牌格式採用字母數字組合,共有 7 個字元。車牌格式具有識別車輛、追蹤車輛、執行交通法規和防止車輛盜竊等重要意義。